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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公司治理制度的核心和主要特征。这一制度产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九十年代以后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得到推广。在中国,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中国证监会为主的证券主管机构开始在中国推行这一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灵魂是独立性,而任免程序是保证独立董事独立性的重要环节。因此,本文以独立董事的任免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对中外独立董事任免制度的比较研究,揭示中国目前独立董事制度任免程序中的弊端,并对这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立法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论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独立董事、独立性与任免程序”,主要介绍独立董事制度的定义和发展现状、独立董事和独立性的定义和内涵、任免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之间的关系,认为独立董事任免制度是决定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基础,是决定独立董事能否对公司行为做出客观独立判断的关键。 第二章“独立董事任免制度设计之原则”,在分析了独立董事任免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公司法理论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后,本文认为,由于中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控股股东肆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现实状况,独立董事任免制度的设计,应当以“适当限制、制衡控股股东,防止其在公司独立董事任免中的权利滥用”为原则,从而达到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第三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制度”,本章系统讨论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在对中外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后,本文认为,国外尤其是英美国家独立董事资格制度以限制独立董事与经理层的关系为主要特征,但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情况特殊,中国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应主要限制其与公司内部人包括经理层和控股股东的关系,而不是如当前的有关规定主要限制公司经理层。此外,对与公司和公司内部人有重大交易关系的人士,也应在独立董事的禁入之列。 第四章“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程序”,在比较中外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程序的差异后,本文认为当前的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程序是造成独立董事“不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