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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的“同情”理论是斯密的道德哲学研究中进行道德判断的主要依据和核心,对社会的道德建设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斯密创作《道德情操论》的主要时代背景是当时英国转型时期,社会道德问题层出不穷,阶级矛盾不断激化,为了能够提高人们的道德情操,斯密创作了《道德情操论》,其中的“同情”理论为解决当时的社会道德问题发挥了作用。因此,在我国转型时期进行社会道德建设和大学道德教育中,客观分析斯密“同情”理论,并从中得到启示是十分重要的。本文首先主要是对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进行历史探源,分析斯密《道德情操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以及斯密“同情”理论产生的思想渊源:主要是早期情感主义以及哈奇森、休谟等人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斯密丰富并发展了“同情”理论。其次主要是重点探讨斯密《道德情操论》中的“同情”理论。斯密“同情”理论的基础就是“同情”,该情感一直贯穿全文,但是斯密并没有对“同情”进行准确的定义,而是引入“公正的旁观者”这一概念,将其认为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核心和内在审视依据,通过个人或他人行为、情感表现出来的外在适宜性进行道德判断。在分析适宜性的基础上,斯密认为“同情”理论衍生出谨慎、仁慈、正义、自制等四种美德,人们的义务感和责任感成为道德判断的准则,并在进行社会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最后综合分析我国目前社会道德建设以及大学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斯密“同情”理论对我国社会道德建设和大学道德教育的启示,由于斯密“同情”理论产生的时代特征与我国目前道德建设的现状十分相似,所以斯密的“同情”理论对我国社会道德建设和大学道德教育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从中得到启示,促进我国社会道德建设和大学道德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