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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民营化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由于转型经济国家的制度不完善,出现了不甚理想的民营化后果。已有文献发现,公司治理和法律环境不完善,导致民营化之后,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受到的监督、激励不足,从而影响民营化的效果。
上市公司民营化绩效可能不同于非上市公司民营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民营化之后的业绩表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控股股东的行为。在制度环境比较薄弱的环境下,民营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可能会比较严重。
制度环境对民营化效果的影响,可能是多方面的。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研究制度环境如何影响民营化过程中买卖双方的行为,进而影响民营化的后果。即代表政府行使职权的政府官员如何选择收购方、交接控制权,收购方的政治关系,是否在其中发挥作用;民营化之后,政府部门和司法机构监督民营控股股东的不法行为,是否会受民营控股股东政治关系的影响。
本文以中国截止2005年末发生的,国有控股股东自愿将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给民营企业的256家民营化公司为样本,以民营化前的盈利能力衡量公司质量,以民营控股股东掏空行为、民营化前后的总资产报酬率变化、短期市场回报,衡量民营化绩效,实证研究发现:
(1)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家能以相同的价格,收购盈利能力更好的公司,并且更可能掏空,特别是采取行贿行为的民营企业家,掏空行为更为严重,为民营化公司带来最差的业绩。有创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家能为民营化公司带来更好的业绩,但没有从政府手中收购质量更好的公司。
(2)民营化前盈利能力较好的公司,如果控制权提前完成交接,则更可能被掏空,民营化绩效更差;民营化前盈利能力较差的公司,如果控制权提前交接,则更不可能被掏空,并且民营化绩效更好。
(3)部分民营化后,国有股东制衡公司更可能被掏空,说明国有制衡股东没有发挥应有的制衡作用。
本文丰富了有关民营化、政治关系、政府和政府官员行为方面的文献。特别是在投资者法律保护不足,政府官员失职行为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关系如何影响民营化的效果。本文对于转型经济国家实行民营化,选择、监督收购方,提高民营化绩效,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