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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晚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被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当时曾经轰动了整个中国,本案虽说案情简单,但由于涉及多审级,经过多次重审,并且由于当时江浙一代著名的报纸《申报》的跟踪报道,在民间引起了轩然大波。四年内,杨家坚持四处走访上告,最终,是舆论的力量引起了高层官员联名纳谏,使该案得到了朝廷的关注。经过刑部再审,此案终于得以平反。由于当时清朝政府腐败,加上当时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了冤案的出现,但是纵观本案,除了反映出的这些弊端以外,本案也反映出当时法律规定的一些积极意义。本文从清朝刑事诉讼特点入手,从当时的法律背景、社会背景进行分析,并与现如今的法律规定相比较,分析当时法律的弊端和可借鉴的亮点。全文一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案情进行简单的介绍,同时分析该案透视出的当时法律制度的一些弊端。造成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的因素主要有刑讯逼供、检验技术手段落后、上下级监督不利等制度上和技术上多层次的原因;第二部分是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法律背景分析这起冤案最终能够得到平反的原因,其中既有当时法律制度内部的原因,如清政府内部的错案追究制度,也包括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原因。本案的真相之所以能够大白于天下,这两方面的原因缺一不可;第三部分是对比上述原因后,反观现代的诉讼制度,从这起冤案平反的原因中提炼出一些能够借鉴的积极意义。最后,以本案为鉴,避免这些弊端引起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又借助本案反映出的积极意义,提出了确立沉默权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及审判监督程序的构想,抛砖引玉,为刑诉法的修改提出一点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