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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上游的森林资源作为成都平原的生态屏障,对保障该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由于人为的破坏和自然因素的交互叠加作用,岷江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成为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必然。而森林作为岷江上游重要的生态系统,探讨研究当地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依托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长江上游西南山地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与示范”(2006BAC01A11)和四川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岷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07R16-018)收集的数据、资料,在分析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及内涵,从环境经济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运用资源有偿使用、公共产品、外部性、博弈论等理论,探讨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森林生态补偿的原则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与对象的确立、补偿标准及补偿途径的选择提供了系统的理论依据;然后结合岷江上游地区森林生态补偿的实践,通过对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比较分析,以退耕还林生态补偿为例总结和分析森林生态建设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针对补偿政策存在的问题,运用博弈论分析岷江上游现有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以及他们之间的决策和行为过程。研究的主要结论:(1)影响岷江上游森林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是当地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的高低以及获得这个收入的机会概率;(2)建立健全岷江上游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仅靠增加补偿标准来保护环境是不明智的,而应充分考虑到补偿年限、补偿途径、补偿方式的选择等问题。根据岷江上游森林生态补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补偿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并结合岷江上游地区的区域环境,提出了完善岷江上游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对策建议:(1)确立多元化的补偿主体及途径,多种生态补偿方式;(2)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年限;(3)建立多元化的补偿运行机制,即建立中央政府纵向转移支付补偿机制,岷江中下游地区流域区际补偿机制,长江中下游地区横向转移支付补偿机制,岷江上游地区的自我补偿机制和国内外民间组织援助补偿机制的生态补偿网络体系。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可将生态效益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激励森林生态建设者和保护者的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笔者希望本文的研究结果能为岷江上游的森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参考,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条新的分析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