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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因农药残留超标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这促使国家不断地加强农药管理和农药残留监控的力度。目前,我国的农药登记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严格农药管理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因此,有必要尽快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农药的安全生产、使用,提高农产品安全,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农药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然后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基础,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为例,进行农药登记制度调整作用的实证研究。同时对国外农药登记制度的经验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农药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安全。论文的第一章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阐述了农药登记制度、农产品概念和公共选择理论。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农药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第四章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为例,进行了农药登记制度调整作用的实证分析。第五章对国外农药登记制度的经验进行比较分析。第六章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药登记制度的政策建议:树立以安全为核心的农药登记管理理念;完善我国农药登记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管理内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在研究视角上,本文从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前后10年农药产品结构变化的视角,进行了农药登记制度调整作用的实证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农药登记制度的政策建议。这对加强我国农药登记制度建设,促进农药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