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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十年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有效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理规划、配置、开发水资源已成为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新方向。为实现区域水资源-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健康、稳定、良性发展,必须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将复合系统的协同运行作为区域发展的主要方向。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保障基地,在多年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下,频频出现水资源方面的问题,近些年地区及流域的水质、水量统计监测数据也显示其正朝着自然资源恶性循环利用的方向发展。本文选取黑龙江省作为研究对象,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构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水资源复合系统协调度评价模型,依据结果对黑龙江省水资源有效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首先,本文按照复合系统理论方法分析了黑龙江省经济-社会-水资源复合系统的体系结构、子系统功能及内在发展变化规律及矛盾;其次,以复合系统为整体研究对象,在指标构建原则及方法的指导下,分别从区域水资源利用、经济现状、社会发展层面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对评价指标进行了筛选,并以模糊层次分析法赋权,从而构建了黑龙江省水资源-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协调度评价指标体系;再次,本文以离散度为原则构建了用于多元复合系统协调度评价的计算模型;最后,依据多元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的计算方法对黑龙江省水资源-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协调度进行了评价,并从全省复合系统协调度的多年演化规律与省辖地区之间复合系统协调度差异化这两方面进行了评价结果分析,所得结论如下:(1)黑龙江省水资源-经济-社会协调度的时间演变规律黑龙江省水资源-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协调度由严重失调类型逐渐转为基本协调类型,始终保持波动增长的发展趋势,并且波动幅度随着协调度的增加而增大。在子系统之间协调度的分析中,水资源-社会系统的协调度保持稳定状态,经济-社会系统的协调度持续稳定增长,水资源-经济系统协调度的波动范围较大,规律性不明显。(2)省辖地区水资源-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协调度的差异化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的复合系统协调度均达到了勉强协调类型以上,仅哈尔滨市、大庆市以及大兴安岭地区属于失调状态。13个地区按照子系统之间协调度的差异可以划分为五种发展类型,分别为水资源-经济系统协调度较高,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度较低类型;水资源-经济系统协调度较高,水资源-社会系统协调度较低类型;水资源-社会系统协调度较高,水资源-经济系统协调度较低类型;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度较高,水资源-社会系统协调度较低类型;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度较高,水资源-经济系统协调度较低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