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对北大法宝所收集的365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的量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呈现出了量刑轻刑化和同案异判的问题。量刑轻刑化表现为有期徒刑刑期较短、缓刑适用率较高和罚金数额偏向量刑幅度较低值,而量刑不同判现象则表现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相关影响的一些因素如信息数量和其他如法定、酌定情节等这些差异较小的一些案件判处了差距较大的刑罚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有相关影响的一些因素如信息数量和其他如法定、酌定情节等比较明显不同的一些案件作出了差不多的判决。通过对所收集的样本案例进行研究和总结,可以发现该罪的量刑出现以上失衡的现象,“情节严重”认定的相关因素对量刑的影响是原因之一,其主要包括相关信息类型的分类不明确和信息数量规则以及违法所得单纯以数额为标准的不足导致量刑裁判的不合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得到充分重视也是其原因之一。而对从宽处罚量刑情节的认定及适用过于宽容是导致量刑呈现轻刑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对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的法定和酌定情节的不当适用,即对坦白和自首的认定及适用过于宽容。而缓刑适用条件缺乏确定性是缓刑适用率高的直接原因所在,与此同时,量刑畸轻和同案异判现象较为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大,这个权力的行使对量刑裁判是否公正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有鉴于此,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公正提出完善路径。为了克服量刑失衡现象,不仅需要重视规范“情节严重”认定的相关因素和规范从宽处罚量刑情节的适用,可具体从明确相关信息类型的认定、优化信息数量认定规则、转变违法所得以数额为标准的模式而以“数额+情节”代之、对自首和坦白的认定及适用更加严格这些方面来入手;做到充分重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且需要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通过加强综合性评价和出台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细化的司法解释的相关措施来解决其缺乏确定性的问题;同时还应当从主要包括使影响量刑判定有关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更加全面和细化,制定相关的量刑基准或量刑指南,加强判决的合理化说明、促使量刑理由公开化和适时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指导案例四个方面来合理限制法官量刑的自由裁量权。以期更好地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