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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迫切需要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家不遗余力地探讨“天人之际”,为当代人提供了丰富的智识资源;西方哲学对自然与自由的关系的讨论同样是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庄子与康德对此问题的看法在各自的文化传统中都具有典型性,对庄子与康德的比较研究有益于当代人对这一问题的重新思考。庄子与康德二人都把自然分为可知的自然和不可知的自然两个维度,即“道”与“物”、“物自身”与显象以及感性自然或感官世界。就不可知的自然与自由的关系而言,庄子的道与康德的物自身概念在各自的思想体系中,占据着相似的地位,发挥着相似的功能,都是自由的超感性根据,为自由提供可能性。物和显象属于可知的领域。庄子认为实体化、客体化的物是从气化之流的整体中分化出来的,是一种暂时的形态;物与物之间处于彼此对立、相互依赖关系中,是有限的、不自由的。康德认为物(显象)本质上是物自身在心灵中的再现,根据心灵用以描述自然的范畴,物遵循严格的因果必然律,没有自由。庄子与康德二人也都把自我分为真实自我与经验自我两个方面。庄子一方面主张扩大自我认同的范围,不受躯体的限制而把整个自然作为精神的府宅,另一方面主张虚化“成心”亦即经验自我,使心灵保持开放,不受任何教条式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康德认为自我不在自然之内,而是自然的边界、自然的立法者。康德把纯粹理性作为真实自我,实际上是用理性占据了物自身的位置,并把认识论中的消极本体转变成实践中的积极本体。与此不同,庄子否认任何单一的心灵属性或精神力量有资格成为真实自我,而是把“德之和”作为人的本质自我。康德的“先验自由”是一种与自然不相容的自由,不存在于自然之内;康德的“自律”应该被修正为一种理想化的后天自由,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应该追求的目标。庄子的“自然”概念本身就含有自由的涵义,自然与自由是相容的;“逍遥”和康德的“自律”一样也是一种理想化的后天自由,但“自律”是理性的道德自由,伴随着人的感性被压抑的痛苦意识,而“逍遥”则是一种审美化的自由,表现为心灵的诸种精神力量之间的和谐。康德的自然概念与自由概念之间存在着一个鸿沟,需要用审美和目的论来沟通。康德以“美”统一了自然与自由,但自然与自由的统一只是通往自由的桥梁,康德的最终目标是要超越自然,达到自由的彼岸。康德在目的论中所承诺的自然与自由的统一,是在以人为目的、以自然为工具的等级关系中的统一。庄子认为根源于“成心”的自我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使人与自然相互对立,并使人自身陷入不自由的生存状态之中。康德认为“自律”的关键在于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庄子也同样认为“逍遥”有赖于一种“用心”方式的转变,并寄希望于通过一种审美的“用心”方式,克服自我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恢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自然与自由的统一,对庄子来说不是桥梁,而是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