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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下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其根本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受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不合理、政府承担农村公共物品的责任及界限不明确、农村公共物品供需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存在着供给总体不足、部分公共物品供给相对过剩及地区间供给不平衡等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应建立有效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第三部门及企业、私人的补充作用,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建构多中心的资金筹集机制;推行多中心的公共物品决策机制。马鞍山市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完善公共物品筹资制度,确定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优先顺序并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提出了问题,指出在我国现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有效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实现快速、平衡发展,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起合理、完善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第一章还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公共物品理论的研究成果及动态,一是西方学者围绕公共物品的提供需求等问题,对公共物品展开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类研究观点;二是我国学者在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分析上所提出的观点。
第二章叙述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其重要性,从政治角度来说,体现着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管理服务水平,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国家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从经济角度来说,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从而达到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目的。从文化角度来说,可以促进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章阐述了公共物品及农村公共物品的基本概念、特征及相关理论。农村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中的一种,相对于城市公共物品而言,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为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所提供的、满足公共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农村公共物品具有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征。我国农村公共物品还具有自身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农村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外溢性)、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成本的聚集性、农村公共物品需求的多样性和层次性。
第四、第五章阐述了我国及马鞍山市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分析了产生现状的原因,提出了完善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议和措施。当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现状主要表现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体不足、部分农村公共物品相对“过剩”、农村公共物品地区间供给不平衡。而马鞍山市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还没有把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放到与城市公共物品供给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来。2、与农村基础设施类“硬件型”公共物品相比,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等“软件型”公共物品的发展速度相对较慢。3、政府及其他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热衷于抓先进、抓试点,却忽视了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乡镇地区,导致了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失衡;4、有些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流于形式化,成了领导的“形象工程”,并没有真正满足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解决措施:1、制订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规划、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2、完善公共物品筹资制度、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3、确定合理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优先顺序;4、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配套措施;5、建立农村公共物品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六章则对全文进行了总结。指出由于马鞍山市的经济基础及农村社会发展状况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分析和研究马鞍山市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对于研究全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