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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产生的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大发战争横财急欲寻找投资良机,中东产油国闲置了大量的“石油美元”;欧洲则着手战后重建,二者刚好形成借贷需求,于是,上述美元资金投放到欧洲称之为“欧洲美元”,其形成的交易市场称作“欧洲美元市场”,也被称作离岸金融市场。该市场打破了货币所在国的地域和行政法规的管理边界,在一国境外且不受该国法律管辖,是国内金融的国际化,也是法律监管的一种突破和创新,因此也让离岸金融披上了“国际化”、“创新”和“自由化”的外衣。鉴于离岸金融有助于为经济建设筹措资金,我国曾在1990年代前后尝试发展中国的离岸金融市场,但由于经验缺乏、风险加大而一度陷于停滞,1999年停办;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接受该组织一些关于金融开放的条件,同时为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程度,监管部门于2002年6月又将离岸业务经营资格赋予几家中资商业银行,离岸业务重新进入金融市场;2007年以后,在境内外机构投融资和贸易往来需求推动下,几家持牌银行开始在离岸业务领域的开拓上发力,形成了当前OSA和NRA账户,离岸人民币与离岸外币,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多方竞争的格局。当然,我国离岸金融也面临着许多发展困境需要逐步加以解决。对于交通银行来说,虽然是第二批离岸业务试点银行,但该行经过自主创业,不断开拓,目前发展状况良好。本文结合作者长期从事离岸业务工作的经验和可以了解到交行内部及行业内离岸业务数据的便利,对离岸金融相关理论,国际国内及交通银行离岸金融发展现状进行介绍和分析,并将理论联系实际,与当前我国大力离岸金融发展和建设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实际结合起来,为交通银行离岸业务的发展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