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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考察的是胡塞尔直观概念的起源,其时间阶段从《算术哲学》的发表(1891)一直到《逻辑研究》第二卷的发表(1901)为止。意向性是“现象学不可或缺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直观行为在本质是意向行为,因此对胡塞尔直观概念的考察必须通过对意向性概念的考察而进行。本文的考察分为动态的考察和静态的考察。 动态的考察是随着胡塞尔意向性概念的发展,而考察胡塞尔直观概念的变化。从旧的直观概念到新的直观概念的转变,是旧的意向性概念(布伦塔诺式的)向新的意向性概念的转变的结果。意向构成概念是在语言性的符号行为的分析中发现的,它与观念意义的发现有密切关系。新的意向分析经历了一个从符号行为向直观行为转变的过程。 静态的考察是考察胡塞尔的新意向性概念在直观概念中的应用,新的直观概念产生在《逻辑研究》之中。直观行为和符号行为有着相似的意向结构。《逻辑研究》意向构成的基本模式是:感觉内容和赋义行为。 直观概念反过来对意向性构成的这种基本模式形成了挑战,在直观和意义的关系上,在内感知上,在范畴感知上,这种两元的构成模式都遇到了困难,这些困难要求有新的意向构成模式来对直观行为进行分析,尤其是感觉内容的构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