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体毁约的行动逻辑——基于粤东南村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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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村民集体毁约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毁约是村落传统惯例与现代契约的相互抵牾,集体行动是村民之间的相互博弈。因而,村民集体毁约也是理解乡村社会的一个重要角度。本文以村落情境中的协议为宏观背景,折射出三层情境底色:一是传统村落共有惯例与现代契约,二是国家权力的外部确认与村社自主,三是少数干部的权力与多数村民的权利。村民集体毁约行动就是在村落情境底色的基础上形成的,村民的集体毁约反衬着村落的情境。具体到事件情境中,从村民集体毁约的微观过程出发,细致描绘村民与干部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其间所经历的多点触发、话语争夺、行动策略和尾声等,构成一个完整的集体行动。期间,不同行动主体以话语的方式进行情境诠释,突出某种情境要素,与此同时,情境诠释之下形成大情境内的小情境,当个体积极回应小情境时,就产生情境共振,为集体行动提供了情势。正是在不同小情境的过渡中,集体行动不断向前推,直到情境诠释停止,难以达到情境共振,集体行动归于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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