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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在经历经济飞速发展时期之后,现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公平正义,环境问题若不与社会公正联系起来,便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本研究以公正、环境治理为理论语境,从公共管理学科视角,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本研究首先界定了社会公正、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等关键概念,理论依据是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理论和弗雷泽的“三维正义”理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理论部分主要分析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目标、主客体及程序,弗雷泽的“三维正义”理论重点从承认、代表权和再分配三个维度来进行分析,该理论将用于分析京津冀地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公正性困境。京津冀地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正性困境。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理论前提偏离公正价值目标,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主体公正性不足,绩效评价方法欠缺公正性,绩效评价程序缺乏公正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公正。造成公正性困境的成因很多,本研究从思想、政治、制度、技术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首先,环境公正价值难以把握,环境治理领域公正价值目标模糊,京津冀不同地区居民在环境治理观念上存在差距。其次,权力中心主义的社会结构和单中心政府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是造成公正性困境的政治因素。京津冀地区的环境管理碎片化,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相关法律制度缺失亦是原因。此外,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技术落后,比如缺乏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难以监督环境治理绩效和环境风险监控的技术瓶颈等也是造成公正性困境的成因。针对京津冀地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本研究基于公正原则提出完善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对策。首先,树立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公正价值理念,承认公众的环境权:其次,建立公正的环境资源分配机制,完善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使环境资源再分配满足公平正义的要求;再次,完善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相关的法律制度;最后,规范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工作流程。本研究希望通过京津冀地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相关研究,可以促进我国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方面的理论研究,指导政府及相关责任主体在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工作上的实践,提高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工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