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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首先,它是介于新生和遗失之间的一种存在状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趋于消亡;其次,这些位于城市、乡村的建筑遗产又往往是历史的见证物,凝聚着人们对往昔岁月的追忆,是历史信息的载体;此外,建筑遗产还具有社会性,即使从物权的角度看,个体对某一建筑遗产拥有所有权,但就文化价值而言,它又为人们的整体利益所系,是人类的共同财富。 本文主要介绍越南胡志明市华人区——提岸区——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提岸区有三百多年历史,对胡志明市有重大的文化历史意义。提岸区建筑融合了中国、欧洲和越南的建筑风格。如今该区还保存了上百座有100多年历史的老建筑,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该区生活基础设施及建筑质量遭到严重损坏。因此,2014年胡志明市规划所对该区进行一个全面的改造规划。 项目主要工作包括调研、评价、提出保护和改造建筑以及景观的战略、提出保护建筑的管理制度及政策和明确该区经济发展的方向。由于规模较大,项目分成三个区域。工作内容包括从调查和评价的结果总结并提出保护和改造建筑以及景观的战略,提出保护建筑的管理制度及政策,对该区经济发展方向的分析。 建筑与环境的统一、建筑与景观的融合、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是人居环境的最高境界。仅有优美的环境或者仅有别致的建筑都是不够的,只有将优美的自然景观和良好的生活氛围融于一体,才能营造理想的人居环境。笔者认为作为建筑遗产保护的工作不仅需要保护建筑,更应该保护与建筑相关的环境使之协调统一,如中国的丽江古城保护区,在保护的同时给予当地人便利的生活条件,通过建筑遗产本身的价值带当地旅游业从而促进居民收入。 建筑遗产再利用的工作做好能够让大众意识到保护的意义,继而遗产保护工作才能得到社会的支持。当然,这需要一套完整并且有执行性的管理制度。在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同时也提升城市特色的人文景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使之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不可或缺的文化财富,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