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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强制执行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是行政法学领域重要内容,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为手段,通过对公民财产的最终处置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如果不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公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有必要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对其充分重视,并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予以规制。引言部分,对本文的选题原因进行交代后,简要介绍了研究的视角,以形成一个全文的总体脉络。第一章,在对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概念梳理的基础上,界定了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的内涵,并通过比较的方法,将税收行政强制执行与非诉税收强制执行、税收行政强制措施、税收行政处罚等相关概念进行了区分,并认为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基础在于:法定义务必须履行;法的安定性、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的要求;税务机关行政权力与纳税人权利的合理平衡。第二章,选取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德国、法国、奥地利、日本和英美法系有代表性的英国和美国,就这些国家的税收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进行了比较,这些国家给人的启发是:合理配置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权;税务机关拥有强制力度较大的执行手段;税收强制执行制度规定严密细致;注重对纳税人的人性关怀和权利救济等,这些都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三章,透视税收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立法现状后,对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的问题根源进行剖析。在立法上,存在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越位、法律规定缺位、法律规定含义不确定等问题;在执法上,存在主体、对象、条件、程序、权限、依据和救济方面的缺陷。这些问题源于:深厚的“官本位”观念影响;缺乏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的统一立法;税务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过大;税务干部队伍法律素质不高等。第四章,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依法行政理念和权力与权利平衡理念,从完善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相关立法、明确税收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原则、改进税收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强化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手段、规范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构建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救济制度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完善我国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若干构想,相信在确保税收执行效率的同时,能够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