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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东盟国家经过近30年的共同努力,不论是在双边投资协议层面,还是在区域性投资协议层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法制建设成就。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立,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投资纷争将会不断增多,并且会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因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投资法律机制势在必行。和世界其他相对成熟的自由贸易区投资法律制度相对比,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如:自贸区投资法制体系缺乏系统性,自贸区各成员国对外资的进入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外资待遇水平较低,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疏漏等问题。针对当前中国-东盟投资法律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尝试从中国的国内法以及与东盟投资相关的国际法两个层面提出具体修改和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