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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在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并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地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在这之后,每年这四地都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适当扩大自行发债试点范围,江苏省、山东省成为新的自行发债试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在我国进一步推行地方政府债券,把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起来,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的控制问题将是面临的首要任务。现阶段地方财政收支的缺口的情况逐年变大,各级的地方政府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压力。如果在已有的隐形债务无法显性化或者没办法去除的情况之下,来大规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就可能会使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失去控制,从而给地方财政的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运用合适的信用风险测量模型对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来进行衡量,进而建立起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的制度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以西方公债理论、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地方政府债券为研究对象,对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控制进行研究。通过讨论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历史背景及现状,选取美国、日本国家为例,探讨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经验。同时,以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建构在KMV模型的分析基础上,对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规模进行测算,估算其预期违约概率,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现实情况进行检验分析,以确保将其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控制在安全线以下。主要得出的结论有,第一,从目前发行情况来看,浙江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在可控制范围内。假定地方政府可支配财政收入服从对数正态分布,它的违约概率比较小。第二,信用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债规模关系密切,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债券的违约概率也会出现增大态势,所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需要严格控制。 基于以上的分析基础之上,最终得出结论性建议,主要从“进行债券评级,防范信用风险”、“规范信息披露,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偿债基金,提高政府信用”、“理顺财政关系,明晰责任权力”入手,考虑到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此来对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