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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贵阳市的街道办事处逐步被撤销并分化,建立起若干社区服务中心,即由社区大党委、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议事会(“一委一会一中心”)组成的“新型社区”,制度上初步构建了“小政府、大社会、多中介、强自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国内也有少数城市推行了类似的改革,然而社区制度的设计并不等于治理目标的实现,“新型社区”的治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本文旨在通过贵阳市的一个社区(以下统称为“乌当社区”)的个案,在田野研究和社会干预方法的基础上,来考察其社区治理的现状,并以国家与社会互动视角进行分析,探讨在实践中实现上述社区治理目标的深层次阻碍因素,从而进一步提出理论建议。本文认为社区内的“国家”(小政府)只能算是国家的代表者,而真正的国家并没有进入到社区场域中来,社区内的“国家”是在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双重压力下的策略行动者;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多中介、强自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阻碍因素是社区内“国家”的有限性,难以起到培育、动员社会力量的作用。“乌当社区”治理的现状表明,社区社会的发展需要国家的回归,国家应对基层社会进行必要的渗透,支持相关的社区的工作,使社区内国家的代表者有资源和能力去培育社会。本文通过对葛兰西领导权理论的方法论本质梳理,指出社区治理现代化应该是统筹国家与社会的领导权建设,其表现为把社区建设中的基层政权建设(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和社区共同体发展(基层社会发育)看成一个辩证的统一体,同时国家与社会在微观社区层面的互动也应该使二者成为辩证统一的整体。上述结论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方法在社区治理问题上的体现。本文认为这种领导权建设可以根本性地排除实现上述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目标的阻碍因素。在社会多元化背景下,社区治理必须基于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国家必须进行有效的渗透,这种渗透不是冷冰冰的“政治任务”,而是建立起与大多数居民生活相关的利益结构,使之与政治社会(国家)的领导相互协调,以完成对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