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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构建和完善是保证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和有效运行的基础。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混业经营已经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在分析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提出了我国混业经营趋势下金融监管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和未来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首先对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讨。对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不同理论派别有不同角度的分析和解释。主要的金融监管理论包括:金融风险论、公共利益论、管制失灵论。而新制度经济学则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金融监管制度的建立与变迁进行了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文章又讨论了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为后面的论述和分析奠定了基础。本章最后对金融监管模式的类型进行了划分,并对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的优劣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支持混业监管的原因包括:可以降低监管成本、避免监管冲突和监管真空、适应混业经营、有利于公平竞争等;支持分业监管的原因则有:专业化优势、避免官僚主义和冲突内部化等。第二章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动因及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适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已逐渐成为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国加入WTO后,国内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的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应对国外各类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也对监管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管制,使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得到了很大发展,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之间的融合不断加深,特别是出现了数个金融集团(控股公司),如中信、光大、平安等。金融控股公司是适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理想模式,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在渐进的原则下逐步由分业经营向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