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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全麻患者术后肌松残余作用发生率以及新斯的明拮抗时机对全麻患者术后肌松残余作用的影响。 方法:随机选择90例ASA分级Ⅰ-Ⅱ级,年龄≥18岁,拟进行4小时以内的开腹或腹腔镜择期手术患者。采用随机对照双盲试验设计方案:实验者采用欧加农TOF-WATCH SX Monitor肌松监测仪对患者拇内收肌的神经肌肉阻滞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四个成串刺激(TOF)测得的T4/T1值即TOF比值,但不干预麻醉医生的操作;而麻醉医生按常规流程操作,根据临床指征判断神经肌肉阻滞的恢复程度,以确定拮抗肌松及拔管时间,并且不参照肌松监测所测的TOF值。常规麻醉诱导后,待肌松监测仪定标完成后再给予肌松药,持续肌松监测,术毕,根据临床指征判断给予新斯的明时机和拔管时机。实验者记录拮抗时、拔管时、进入PACU时的TOF值;根据给予新斯的明时的TOF值分为对照组N组(未给予新斯的明)和实验组I组(TOF值≤0.1)、Ⅱ组(0.1<TOF值≤0.3)、Ⅲ组(0.3<TOF值≤0.5)、Ⅳ组(0.5<TOF值≤0.8)和Ⅴ组(TOF值>0.8)。观察指标包括:拔管前即刻和进入麻醉术后恢复室(PACU)时肌松残余作用的发生率;各组拔管前即刻和进入PACU时的TOF均值;肌松恢复指数(T1从25%恢复到75%的时间);最后一次给予肌松药到拔管的时间(TEX);PACU恢复时间(TPACU)(指从进入PACU到患者意识、呼吸功能、肌力完全恢复送出PACU的时间);术后呼吸相关并发症发生率。 结果:90例全麻患者中,拔管前即刻TOF比值的均值为0.73±0.27。拔管前即刻肌松残余作用发生率分别为:43%(TOF<0.7)、51%(TOF<0.8)、61%(TOF<0.9);当进入PACU时肌松残余作用发生率分别为:7%(TOF<0.7)、14%(TOF<0.8)、24%(TOF<0.9)。Ⅰ、Ⅱ和Ⅲ组在拔管前即刻的TOF值显著低于N组;Ⅰ、Ⅱ组在进入PACU时的TOF值显著低于N组。N组肌松恢复指数为22.2±5.1min,显著长于其他组别;Ⅰ组恢复指数为8.1±0.8min,显著短于其他组别。N组TEX为72.4±28.8min,显著长于其他组别;不同时机给予新斯的明拮抗者的TEX无明显差异;所有组别的TPACU无显著性差异;发生呼吸并发症者约占39%,各组术后呼吸并发症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 结论:在全麻腹部手术患者的麻醉苏醒期,麻醉医师根据临床指征拔除气管导管时及进入PACU时存在肌松残余作用,并可能导致相关呼吸并发症;给予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拮抗肌松可明显缩短神经肌肉功能的恢复时间;若根据临床指征拔管,而不参照肌松监测的TOF值,早期给予新斯的明拮抗并不能降低术后肌松残余作用发生的风险;TOF值在0-0.1范围内时给予新斯的明,患者肌松恢复指数时间最短,但仍应根据肌松监测指标判断拔管时机以减少肌松残余的发生。因此推荐采取麻醉综合管理措施积极预防术后肌松残余作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