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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股票期权作为现代公司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也开始引入股票期权计划,旨在解决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矛盾,取得了一定的激励效果,但是由于中国现实条件的限制,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并没有得到实施。2005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2006年10月中国证监会宣告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经理股票期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本文将以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重新设计适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现状的经理股票期权计划,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优化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环境。 本文对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基础理论及其在国内外的实践情况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具有一定的激励效应。但是,任何一种新的制度的引入都会经历一个本土化的过程,都需要结合当前实际不断修正探索。因此,要使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能充分发挥其有效性,如何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经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在设计经理股票期权计划时,和新《证券法》、《公司法》的实施以及当前股票市场全流通的现状联系起来,这样可以起到比较好的预期效果。同时积极采取政策措施,为经理股票期权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在完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做出努力。 本文首先回顾和总结了国内外股票期权的研究成果,然后在第二章中对股票期权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综述,着重介绍了国外经理股票期权的实践,系统分析了经理股票期权正反两方面的效应,得出国外实施经理股票期权所带给我们的启示。第三章通过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的实践和实证研究证实,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制度虽然存在着激励效应,但激励效果有限,从本质上来看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第四章结合我国当前政策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重新设计了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计划。最后,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环境优化提出了制度建议:一是健全资本市场;二是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三是完善公司内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