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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世界中,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国际能源价格的剧烈波动以及主要能源出口地区局势动荡,保障能源的基本供给和合理稳定的能源价格的能源安全问题成为各个国家极为关注的中心议题。各国将能源安全战略与能源外交战略列于国家战略的中心地位,认为其对未来国家兴衰具有决定性作用。欧盟作为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进口国之一,能源安全不仅对欧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也反应了欧盟一体化的深入程度和欧盟能源政策的发展趋向。同时,由于俄罗斯与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的能源之争导致欧盟成员国天然气供应出现危机,使得欧盟不得不将能源安全定为2007年讨论的首要议题。欧盟成员国已经开始意识到尽快制定出切实有效且能为欧盟各国所拥戴的共同能源政策迫在眉睫,否则欧盟能源安全将成为欧盟对外政策的最大软肋,甚至将成为欧洲一体化进一步发展的众多绊脚石之一。本文就欧盟能源安全合作为主题展开讨论。 本文以欧盟成员国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作为分析角度,选择新制度主义作为理论工具,对在能源安全领域内欧盟成员国从不合作到合作这一过程的制度变迁以及在合作发生后制约合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进行考察。作者试图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1973年中东石油危机后欧共体成员国在能源安全领域达成了合作,开始走上欧洲能源安全一体化的道路;二是随着欧洲一体化地不断深化,为什么欧洲能源安全一体化难有大的进展。 本文在梳理了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成员国能源安全合作的历史进程后,首先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的功能作用理论对欧共体能源安全合作的开端进行了分析,发现作为理性经纪人的成员国之所以会开始在能源安全领域合作是因为交易成本的降低,以及制度功能作用所提供的法律规范的约束力、信息集合和公共物品的保障。然后,通过对合作达成后欧共体所形成的制度框架进行制度效应评价,发现欧共体在能源安全领域确实形成了一种合作制度框架。由于所创设制度的保障,欧共体抵御能源危机的能力得以增强,成员国之间的能源安全政策变得更为相容。不过合作初期的制度架构较为薄弱,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才能更为有效。其次,在探讨了欧共体能源安全合作动因之后,对当前欧盟能源安全合作的制约因素进行考察,试图发掘当前欧盟能源安全合作为何难以深入的原因。分别从欧盟外部和内部两方面来看,当前欧盟面临着对外能源依存度过高、国际能源价格高涨、环境负效应等外部问题,以及主权让渡、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分歧、制度缺陷等内部问题。欧盟面对外部能源安全的巨大挑战,而内部能源安全合作问题突显,使得欧盟能源安全合作难以顺畅发展。同时,集体行动的困境也制约着欧盟能源安全合作的进度,而观念同样是欧盟不得不在制度维持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对未来欧盟的能源安全政策选择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随着合作的深入发展,参与能源安全合作制度的各个国家通过减少交易成本而获得了福利好处。同时,在不断增加的共同利益的驱使下,制度化的欧洲能源安全合作不仅成为欧洲国家和人民长期追求的目标,而且也越来越呈现为欧洲历史发展进程中一种令人瞩目的客观现实。然而,欧盟能源安全一体化依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走的路还很远。欧盟该如何维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保持能源安全领域合作的进行,始终是应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