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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丰硕的发展成果,已基本具备了为国民构建社会保障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关系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对协调城乡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以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长期实行的二元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工分享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群体流动性强与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灵活性弱之间的矛盾,法律赋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权与现有法制保障严重缺失之间的矛盾都凸显出来。农民工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障,也滞后于整个社会发展的进程,这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城镇化的推进造成了消极影响。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的现状反映出我国政府角色的缺位。纵观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由政府直接主办,还是以政府为主体由社会组织举办,政府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所追求的公平公正社会诉求决定了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由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企业来承担这个角色都是不现实的。政府如何承担自身的角色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程度。学术界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成果日渐丰富,却很少有从政府角色的角度来深入探讨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途径。总体而言,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处于破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浩浩荡荡的加入产业工人的大潮。新生代农民工需要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认同,这对于我们的政府来说,此时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佳契机。鉴于此,本论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了我国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中角色发挥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的立法、财政、引导、协调、监管角色是缺位的状态。此外通过借鉴国外相关实践经验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希望本文能为我国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中的角色充分发挥作出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