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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最早被人们所知晓的美国“优步”打车软件,还是中国自创的打车品牌“滴滴出行”,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设备的飞速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行业开始越来越影响中国百姓的出行方式。网约车在给民众带来出行的多样化方式和普遍的费用优惠的同时,政府部门对网约车的监管、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之间的利益矛盾、网约车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的冲击、以及网约车的法律定位等种种问题也日益凸显。在出租汽车行业面临时代的重大变革之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继于2016年7月份颁布,网约车新政的出台,标志着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已经正式实现了合法化。然而,新政虽然解决了网约车法律定位等部分问题,但也仍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与此同时,新的网约车监管问题又相继出现。 在本学位论文中,笔者将首先概括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部新政的颁布,网约车经营服务实现合法化的时代背景。再从地方政府网约车监管实证分析入手,以丽水市莲都区为例,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和三圈理论、利益相关者博弈理论等理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理论分析和实际运用。全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本学位论文的绪论,在该部分中,将概括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的背景、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创新点。 第二部分为网约车监管概况、对网约车新政的评析和网约车监管相关理论,主要是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论述了网约车新政的相关情况、网约车监管的必要性、监管的方式和相关理论。 第三部分为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监管现状,该部分以丽水市莲都区网约车监管为例,以新政实施为时间节点,分别分析新政出台前丽水市莲都区网约车监管情况以及新政出台后丽水市莲都区网约车监管的现状。 第四部分是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该部分首先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归纳地方政府在网约车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再从网约车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多角度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主要有监管理念落后、职责权限不明确、监管方式滞后等原因。 第五部分是提升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监管的对策与建议,该部分是本学位论文最重要的部分,分别从监管理念更新、完善网约车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创新监管方式等四大方面,从实践出发,就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监管提出符合实际的、有效的解决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