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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进行多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实践探索,追求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但是还未能突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实现。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政府机构改革,可以看出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20世纪末至今,世界部分国家、地区以决策与执行分离为核心进行了不同层面、不同深度的改革探索,如英国的执行局化改革,俄罗斯的部、署、局改革,以及我国海南、深圳、顺德等地方政府的探索。决策与执行分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打破决策、执行与监督三权合一的权力垄断格局,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使公共权力回归公共性,激发社会与市场活力。本篇文章是在深圳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领域内,分析决策与执行分离的现状,探索实现决策与执行分离存在的困境。首先对决策、执行、决策与执行分离的内涵作比较详尽的阐述与界定,并对深圳市场监管领域中决策与执行分离的运行现状进行具体阐述;其次是分析深圳市场监管领域中决策与执行分离存在的现实困境,如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职能划分不明确、以及它们之间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等;再次对国外一些实施决策与执行分离改革的典范国家进行了分析,探讨其改革模式,同时也对国内一些富有特色和成效比较突出的实践模式做了概括,并对中外改革的实践进行了简单的总结;最后结合深圳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提出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就需要深化落实决策与执行分离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培育多元竞争的执行机构等。希望本文就此做出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总结能给接下来的分离改革的探索提供实质意义上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