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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议话题,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成为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环境作为公共产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非政府组织的责任。众所周知,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不足以解决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合作,需要协同治理。再者,传统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其力量薄弱,资金来源主要是捐款,如果遇上经济危机或者慈善组织财务不透明产生的信任危机,会使捐款急剧下降,从而影响其解决环境问题的效力。传统的商业企业虽然也有企业社会责任,具备盈利能力,但不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主要任务。因此,用商业运营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关注。本文在分析国内外社会企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实地调查的案例研究作为主要方法对清水同盟、时尚环保联盟、北京市绿色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发展概况与现状进行介绍,在具体分析我国环境类社会企业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得出以下观点:第一,社会企业虽然也是一种营利模式,但其最终目的不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它在实际运营中主要是以环保问题作为基础设计产品和服务,具备自我造血的能力,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经营,最终解决社会问题。第二,环境类社会企业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优选途径。在多元治理主体的环境治理领域,环境类社会企业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既可以接收社会和政府的捐赠,也可以运用商业模式创造经济利润,从而实现治理环境的社会目的,它处于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的交汇处,是社会创新的发展结果,对治理理念的一种创新。最后,在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环境类社会企业经验的基础上,集中探讨了环保类社会企业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阐述了环保类社会企业在我国发展的思考建议,目的在于明晰政府与社会企业的关系,以及环保类社会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角色,创新协同治理的理念,实现多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