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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上市并购绩效和价值创造的已有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并购只能带来短期的业绩改善,并没有带来上市公司持续的价值创造能力,甚至损害了股东价值。既然如此,如何解释新的控股股东愿意花费大量资金和资源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动机呢?已有的理论,诸如协同效应、狂妄假说和代理动机只能部分地解释我国的并购事件。
本文认为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是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行为的重要动机,进而从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和投资者法律保护弱的制度背景下,大股东可以较容易地从上市公司获得大量的私有收益出发,系统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中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形式、规模及原因,并收集2003年至2004年的上市公司并购数据对控制权私有收益的规模进行了数量分析,分析的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控制权私有收益,而且规模较大,达到11.2[%],高于英美国家3.8[%]的平均水平,说明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比较严重,有必要抑制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以保护小股东利益。同时,本文还将股改前和股改后的关于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研究数据进行了初步比较,得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攫取的控制权私有收益呈下降趋势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