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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6年以来就一直是世界第一钢铁大国。根据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数据,2008年全球粗钢产量是13.3亿吨,其中我国粗钢产量是5.0亿吨,占全球产量的38%,连续13年位列世界第一。2008年全球最大钢铁企业排名前10强中,我国占据5席,分别是宝钢集团(第三名)、河北钢铁集团(第四名)、武钢集团(第七名)、鞍本集团(第九名)、沙钢集团(第十名),充分显示了我国钢铁产业规模大的特征。然而,我国钢铁行业大而不强,存在着诸多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我国钢铁产业协调、健康发展,是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国务院2005年即已经发布了我国第一份产业发展政策《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试图通过多方面的政策措施来改变钢铁产业的粗放发展方式。
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钢铁产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粗钢产量增长率最低时一度曾下降到-17.0%,年增长率跌到了近十年来的最低谷。与此同时,产品价格、行业利润同时下滑,部分产品的价格已经跌破了成本价。部分钢铁行业巨头试图通过联合限产以稳定价格,但收效甚微。我国钢铁行业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的竞争力不强的弱点,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得到一次充分检验。如何解决我国钢铁产业存在的问题,提升整体竞争力,成为了社会各界的重要关注点。为此,国务院将钢铁行业列为需要重点振兴的十大行业之一,并制订了2009-2011年期间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钢铁产业的高速增长,我国众多学者和相关人士对于我国钢铁产业存在的问题、并购的必要性以及并购中的布局调整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然而,这些研究对并购的重要相关方——政府的行为却涉及不多,尤其对于现实中不同政府主体的冲突等问题关注更少。鉴于政府在我国钢铁产业并购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对其在并购中的行为方式进行研究,并找到改进的方法,以加快我国钢铁产业的并购进程。
本文以产业并购理论和政府干预理论为理论基础,进行实证研究。首先分析了钢铁产业的经济特征,并考查了金融危机对我国钢铁产业的冲击,同时系统论证了在当前金融危机下,为提升我国钢铁产业竞争力,大力促进钢铁产业并购的紧迫性。之后,考查了近几年我国钢铁产业并购重组的进行,研究了我国政府干预钢铁产业并购中的行为目的、方式和效果,对我国政府干预钢铁产业并购的行为进行了系统分析。最后,站在促进钢铁产业并购、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角度,本文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显示,产业集中度过低是我国钢铁产业所有问题的核心所在;通过推动钢铁产业并购,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现实的紧迫性。鉴于国有资本在钢铁产业资本构成中的支柱地位,以及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需要,我国政府在促进钢铁产业并购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下,钢铁产业并购进展的快慢,主要是由政府行为的有效性和效率决定的。为加快我国钢铁产业并购的进程,政府有必要改进其在钢铁产业并购中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