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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生态危机的愈演愈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成为各学科特别是法学、环境科学、伦理学和哲学研究的热点。面对日益严峻的现实,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生态危机”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认识,树立一种全新的伦理价值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理念,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由于各个学科的着眼点不同,对人与自然关系研究的侧重点自然也有所不同。本文拟从哲学的视角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的现实根源、内涵、合理性研究及其现实意义作进一步的探讨。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现状及其对人类影响的分析,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确立的现实根源为“生态危机”。生态危机限制了人类的实践活动,妨碍了人类直接从自然界中取得维持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影响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和能量循环。“生态危机”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而伦理或道德的力量才能更有效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二部分,通过对概念的解析、对伦理内核及其特征的分析,明确“人类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的内涵。首先解析了“共生”、“自然的价值”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概念。然后,比较研究了“人类中心主义”及“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的局限性,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的理论内核是“生态人类中心主义”,是对传统伦理观的扬弃。最后,概括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的基本特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统一,是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是人的内在尺度与自然的外在尺度的统一。第三部分,分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产生及存在的合理性。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交叉、科学和道德的融合奠定了其科学基础。继承和发展了古今中外自然哲学思想的合理成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第四部分,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的现实意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伦理理念有利于健全和完善环境法理念与环境立法,有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