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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佛教为中心对汉魏六朝的冥界信仰进行考察,分析中国传统冥界信仰和佛教地狱信仰这两种不同的宗教观念交流融合的结果。从一个新的视角审视佛教的历史,初步探讨死亡、地狱、鬼、报应、罪这些传统上不受重视的信仰内容在佛教中的意义。
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已有比较成熟的冥界信仰。这种信仰以灵魂不死的观念为核心,相信死后将在另一个世界继续类生活。为了满足冥界生活的需要,祭祀和陪葬是必不可少的。冥界也有类似人间官府组织,亡灵也要受到统治。佛教传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冥界信仰仍然延续。
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关于地狱的经典也随之传入,并对中国人的心理造成巨大冲击。佛教的地狱信仰以轮回转世和因果报应观念为核心,强调对于有罪之人,尤其是不信佛教者的惩罚和报应。佛教的地狱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冥界的特点,中国佛教徒在翻译和编辑佛教文献的时候已经有意识地将其与传统的冥界信仰相结合。
南北朝时期,佛教辅教书中收录大量关于地狱的故事,这些故事多出于民间传闻,但也经过佛教徒的编辑加工,反映了具有中国特点的地狱信仰。这种信仰以佛教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观念为基本信条,但也保留了相当多的传统冥界信仰的内容,如居冥生活、泰山治鬼、冥界官僚化等等。此种地狱信仰尤其强调依靠佛教力量拯救已死的亲人,表明佛教在适应中国的家族式社会。
但是,一部分中国佛教徒似乎没有完全接受佛教的地狱信仰,他们甚至倾向于用中国传统的天道报应和鬼魂复仇的观念来解读佛教,颜之推的《冤魂志》代表了这种倾向。
总之,汉魏六朝是中国冥界信仰发展变化的重要时期,佛教的地狱观念逐步成为冥界信仰的主流。中国人心目中的冥界由一个纯粹的死后居住地,变成兼有居住和惩罚两种功能的场所。这种冥界观念一直流传到今天,并已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