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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冤案在我国受到广泛关注,由于冤案的成因及平反存在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从根源上认识成为学界共识,因此,从清代的冤案入手,深入分析冤案的形成及最终平反的各种因素,于清代之冤案乃至现代冤抑的认识有着现实方面的意义。若试图从个案着手对冤案的平反进行考察,所选案例当为案情较为复杂且具有代表性的冤案,基于此,发生于光绪与同治交替年间的杨乃武案,案情曲折,历经时间长,涉及审级多且影响广泛,案件资料丰富将成为本文的研究对象,通过对杨乃武案的发生经过及审理过程的还原,对清代洗冤机制的梳理,旨在分析于杨乃武一案中制度是如何偏离原有之轨道,揭露杨乃武案最终得以平反并非基于完善的司法制度,而是诸多案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当今冤案形成及平反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历史素材。发生于光绪与同治交替年间的杨乃武案,有着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称号,于当时曾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总体而言,杨乃武案案情曲折复杂,涉及审级多层,审理次数繁多,从案发到案件终结又有当时红极浙江一带的著名报纸的追踪挖掘,该案在当时也算妇孺皆知,影响重大深远。从案发伊始至案件告终,杨家坚持申诉控告,历时四年又三个月,终因报道翘起舆论的力量,同时得到浙籍京官的大力帮助,使该案打破常规,不受“向无此政体”的束缚经由刑部接审而得昭雪。杨乃武案因浙江各承审官舞弊和刑讯,上下级官员间官官相护,又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法律与制度以及当时清朝政府之腐败酿成冤狱。清代对于冤案的预防有着严密的程序设置,其中包括审转制度、地方上控制度和京控制度以及最后的防线——叩阍,可以说清代的洗冤机制是足够完善的。然而杨乃武与小白菜在如此多重洗冤途径下也未能冤情大白,这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但杨乃武案终因杨家人坚持上告启动了特殊平反程序,最后没有冤沉海底。杨乃武案平反,具有偶然性,可以说是个例外甚至为奇迹。杨乃武案的平反主要原因不在于洗冤机制自身完备,而是由于杨乃武具有举人身份,杨乃武本身之硬性条件,申报的舆论监督以及慈禧太后的介入等案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清代大多数冤狱未能得到平反,根本原因是清代司法制度没有实现其原设想之初衷,即制度的失灵。文章共分为五部分内容,以下是对本文的归纳:导论部分对本文进行总述,并引出相关需要回应的问题及对杨乃武案之研究现状进行梳理。第一部分为杨乃武案的发生经过及对审理过程进行重构。这一部分是对杨乃武案案情的简单介绍,确定杨乃武案发生过程中的基本事实,并结合原始材料总结归纳出杨乃武案具有影响力的一些细节。第二部分是清代洗冤机制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严密的审转制度、地方上控制度、京控制度及叩阍制度。第三部分是杨乃武案的失灵,杨乃武在严密而完善的司法制度下仍没有洗白冤屈,指明洗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规避,原有之功效没有得到发挥,分析制度在杨乃武一案中具体是如何失灵的。第四部分指出杨乃武案虽然在严密的司法制度下进行审判,但仍成为一起冤狱,可最终却又奇迹般的得到了平反,指出该奇迹发生的重要因素不是制度本身,而是诸多案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案外因素包括杨乃武举人身份背后隐权力的作用,杨家在京控中硬性条件充足,申报的作用及得到两宫皇太后的垂青。第五部分为结论。这部分对杨乃武案进行整体归纳,得出杨乃武案得以平反的原因在于诸多案外因素的影响,而部分案件未能昭雪的根本原因是洗冤制度的失灵,制度并未达到最初预想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