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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一方面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另一方面利益的重新分化使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近年来,因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环境纠纷、群体事件不断增多,成为了关系着我国社会稳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问题。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指出:“经济的健康增长、社会的和谐及民众的身心健康都受到我国的环境问题带来的消极作用的影响,民众要求改善生存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我国环境信访及环境类群体事件高速增长,其增长速度达到了每年29.8%,环境问题值得关注”。因此,全面审视环境类群体事件的特征,深入探究其发生的原因,并思考解决此类事件的对策对于维护公众利益,解决环境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研究基于治理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及博弈理论,以2011年至2015年发生的典型的95件环境类群体事件为研究对象,运用内容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及案例分析法,通过对案例的整理、归纳来分析环境类群体事件的总体特征、发生原因及预防对策。从特征上来看,环境类群体事件大体上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地域分布较广有较强的区域性,持续预警时间以中长期为主。同时,环境类群体事件的参与主体具有基层性、规模较大,民众的抗议诉求单一且多以暴力方式抗争。此外,其以网络、论坛为主要传播方式,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着谣言传播。并且,政府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多以传播暴力方式镇压,因此,环境类群体事件多以“停建”收尾,难以走出“上马——抗议——停建”的怪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企业及公众在三方博弈的过程中,政府片面追求GDP、与企业勾结、信息不透明,严重损坏了公众的利益;同时,公众诉求渠道受阻,无法以正常、合法的渠道与政府、企业沟通;再加上新媒体的错误引导、网络舆论及网络谣言的催化,第三方环保类非营利组织的不完善,使得环境类群体事件频发。为有效地预防环境类群体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除加强政府制度及预警机制建设外,还应充分注重公民参与,营造与公民平等对话、合理协商的良好氛围,培育环保类非营利组织,发挥好环保组织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保障政府、企业、公民的多元主体的利益,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合作、公民参与、社会组织协调及媒体监督的多元化、网络化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