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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黑格尔真理观在辩证法中的发展进行了分析。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哲学也可以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高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理论来源之一。黑格尔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他的最大功绩,就在于他第一个全面、系统而且精密地叙述了辩证法。同时,他在论述辩证法的过程中,也体现了丰富的真理观思想,确立了辩证的真理观。黑格尔的辩证法贯穿他的所有著作,但最深刻、最集中、最突出地反映他的辩证法思想及其辩证真理观的则是他的逻辑学著作。在逻辑学中,黑格尔通过对概念的逻辑发展的研究和探讨,揭示了概念的辩证法,以及理念的真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全过程等诸多有重要价值的思想理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是黑格尔哲学形成的基础,他的辩证法及其辩证真理观也是建立在此之上。黑格尔通过阐述绝对精神的自我产生、自我发展和自我复归的螺旋上升的圆圈式的辩证运动,分别在其有论(或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中揭示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并通过绝对精神作为真理在其中所历经的三种形态:直接潜在的形态、间接反思的形态以及全体性回归的形态,从而展现出辩证的真理所包含的三个构成部分:作为直接性潜在的真理、作为间接性反思的真理和作为全体性回归的真理。黑格尔的真理观是辩证的,辩证的真理观是他在真理观的历史上所做的一项伟大的贡献。尽管黑格尔的辩证法及其辩证的真理观建立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之上,但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辩证法和辩证真理观提供了有价值的重要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大来源,甚至是“合理内核”,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辩证法和辩证真理观正是在批判地继承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和辩证真理观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因此,研究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辩证真理观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辩证法和辩证真理观。此外,黑格尔将“和谐”思想引入到发展理论中,强调和谐的本质是差异,这对我们当今构建和谐理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将力足于黑格尔的逻辑科学,在有论(或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等逻辑发展的三阶段中,来论证概念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黑格尔辩证法真理观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揭示了真理辩证发展所经历的三个阶段:直接性潜在阶段、间接性反思阶段和全体性回归阶段,逐步展现黑格尔辩证真理观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