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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究其理论根源,可以用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的不对称理论来解释。一方面,我国小企业整体素质低下,业绩不理想,资信度差;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不透明、内部化;内部存在差异性;融资额度又较小。这些都加大了贷款的管理成本,加大了小企业贷款的难度。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也给小企业融资带来诸多限制:资本市场不适合解决我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银行信贷的规模经济性和审慎经营的原则本身就制约了商业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我国当前的银行体系结构和贷款营销战略又与发展小企业融资不相匹配;同时银行的金融产品还缺少适合小企业融资的品种。因此,从理论上讲:由于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信用级别难以确定等自身特点,银行在向其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处于信息劣势,为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在对小企业放贷时缺乏积极性,以至产生贷款难的问题。本来信用担保是克服小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防范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但当前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因为相关法律建设滞后、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内部管理不规范、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而显得十分不完善,因此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中也难以发挥很大的作用。针对这一长期困扰我国小企业发展的问题,银监会于2005年7月28号出台了一份《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从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营销策略、审贷机制、考核评价、信贷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为银行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提出了步骤和思路。《指导意见》大量参照了国外小额贷款的一些成功经验的做法,比如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Bank Rakyat Indonesia, BRI)为低收入借款人提供的KUPEDES贷款项目;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rameen Bank,GB)的联保小组贷款模式等。然而这些成功的小微型企业贷款机构的性质和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提供小额信贷金融服务的组织主要是商业化的小额信贷银行;服务对象主要是底层民众;机构设置非常贴近客户需求,这些特点都是我国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所以说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