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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心灵独白”是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研究“表达与含义”中的第8小节“在孤独的心灵生活中的表达”中提出的,胡塞尔在第一研究的一开始部分就把符号区分为表述和指号,表述有含义具有意指功能,而指号没有含义具有指示功能,但是在实际的交流中,表述也起指示的作用,它向听者指示说话者的内心体验,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能明证地区分表述与指号。因此,为了表明它们的本质区别,胡塞尔提出了孤独心灵独白理论。胡塞尔认为,在孤独心灵独白中不需要真实的语词,只需要想象的语词,而想象的语词又是不存在的,这样一来表述就不可能再起指示的功能,因为指示只能存在于两种存在物之间。因此,在孤独心灵独白中,表述只作为表述起作用,从而将表述与指号进行了本质性的区分。胡塞尔这样做虽然本质性的区分了表述与指号,但就此问题也带了很多争议。德里达就以此为突破口去试图解构胡塞尔的整个理论;而维特根斯坦更是以讨论“私人语言”的可能性来直接针对“孤独心灵独白”理论展开批评;此外还有大批分析哲学学者围绕“孤独心灵独白”展开了大量的讨论。本文将以胡塞尔“孤独心灵独白”理论为核心,主要讨论现象学视域下的表述、孤独心灵独白的特征以及孤独心灵中能否实现自我交流、胡塞尔“孤独心灵独白”理论的效应这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