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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在信息不对称和行为人有限理性的情况下,拥有信息劣势的一方即消费者所付出的成本问题,当然本文是以假冒伪劣为这些成本的一个典型代表加以研究的。在充分肯定市场经济的同时,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守信用、坑蒙拐骗的案例不绝与耳,假冒伪劣现象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也是普通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情况。除此之外,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价廉物美的产品是需要时间和成本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讲商品的价格取决于价值,新古典经济学讲供求决定价格,然而商品的价格对价值的偏离是正常,单一消费者也几乎是价格的接受者,因此作为单个消费者常常要接受商品质量的损失、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另一方面,由于对劣质品的痛恨,人们往往求助于价格,以为价格高的商品其质量应该要高一些。我们不论结果是否如其所期望,但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即价格不是作为一个“均衡结果”而是被看作是商品质量等信息的综合指示器。似乎得出这个矛盾:价格的高低反映商品质量的高低,价格高的商品质量就高,因此价格就高。也许这是在一次性博弈才会出现的情况,但我国目前商品市场不乏有这种情况。 消费者买到物有所值的商品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然而,现实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行为人的有限理性,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几乎不可能达到一般均衡下的最优状态。这种情况在我国现阶段表现的尤为突出,首先是缺乏标准,消费者搜寻信息、比较商品的成本是高昂的,其次是市场巨大、转型期充满市场机会,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究其原因,之所以经济行为人(这里主要指卖方)充满一次性博弈的心态,与市场制度的建设与规范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假冒伪劣现象为基轴,从经济学一般性上探讨了假冒伪劣现象产生的原因,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说明我国假冒伪劣现象更为严重的社会背景,进而深入的探讨了市场主体的一次性博弈心态和非合作博弈状况的现实条件,问题的重点是如何改变市场主体的非合作博弈进而寻求合作博弈,因为只要市场主体本着重复博弈或合作博弈的精神进行交易,市场成本将大为降低,假冒伪劣现象也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对本文的写作背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