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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日趋受到重视,水资源是我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为我国的电能提供稳定、持续的资源供给保障。由于我国独特的水资源分布,中小水电站的优势在我国愈发明显,然而由于早期中小水电站的不合理开发、利用,而升级、改造大规模的中小水电站所需建设资金又难以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解决,加上民营资本进入中小水电站的机会有限,我国的中小水电站经营一直处于低谷状态。20世纪60年代开始项目融资方式作为一种民营资本进驻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新型融资方式受到理论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极大关注,并在世界范围内被迅速的推广应用。诸如BOT、TOT、POT、ROT等项目融资模式及其衍生模式对众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功不可没,也为我国电力项目建设引入民营资本、升级改造中小水电站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然而民营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直接建设中小水电站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不符合升级、改造中小水电站的初衷,因此,在传统项目融资的基础上,PROT项目融资模式应运而生了。PROT(Purchases-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模式即“购买—重建—经营—转让”模式。是经过长期BOT、TOT、POT、ROT等项目融资运作的基础上,提出针对经营性中小水电项目融资的创新模式。本文从我国中小水电站升级、改建需要着手,对各种项目融资模式应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势、弊端进行讨论,总结PR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进行中小水电站升级、改造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很少采用PROT项目融资模式对中小水电站进行升级、改建,因此如何在个案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权利、义务进行细化无疑成为了PROT项目融资模式长期应用于中小水电站可行与否的前提。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研究了文章选题背景和研究的意义、研究的目的以及研究的理论依据;第二章进行了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权理论的探讨,具体包括项目融资特许经营概念、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的种类;第三章重点关注了国内外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现状与不足;第四章讨论了针对经营性中小水电站的若干种项目融资模式,以及在各种模式比较下确定了PROT项目融资模式最适宜经营性中小水电站的结论,并对PROT项目融资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和战略分析;第五章主要是通过特许经营权合同要点细节对中小水电站PROT项目融资模式进行探讨;第六章为结论,期冀通过本文对特许经营合同的细节研究能够为推动PROT项目融资模式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一个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