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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内控制度变迁,是以资本市场和国际规范为导向,以政府为制度供给主体的强制性、渐进式的内控制度变迁。新内控制度相对于旧制度的较大变动,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等要素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其盈余质量。盈余信息随着新内控制度的实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盈余信息质量是会否通过这些变化得以提升?本文将通过实证方法对此问题进行检验。另外,科学及时的评价新内控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对内控制度的继续改革、新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以及证券市场的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也希望通过研究结论为监管者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提供一些合理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对盈余质量的研究主要用到了两种方法:第一种为直接法,是以直接研究未来盈余和历史盈余指标的相关性为基本思路,也可以说是盈余持续性的研究;第二种为间接法,即“基本面分析法”,此方法中盈余质量评价体系通过某些间接的财务指标来构建,以此来评价股价和盈余质量的相关性。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通过直接法和间接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研究。首先,从盈余持续性角度分析盈余质量。然后,通过三个常用的财务报表来分析股价和盈余质量评价指标的相关性,来检验内控制度的变迁是否能对盈余质量产生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新内控制度的实施使盈余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并不同程度的提高了盈余质量的持续性、结构性、成长性、变现性、获利性等特征。但是高质量的内控制度是高质量盈余信息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目前当务之急是完善与新制度相配套的强有力的法律和执行机制,以确保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的实施能够切实提高我国盈余质量信息的有用性。同时,本文也在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方面提出加强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