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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每个人对权力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对权力的关注点也有差距。马克思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论题曾使用了“政治权力”“财产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公共权力”“企业权力”等不同的权力概念,但马克思终其一生对权力的看法主要是围绕着“财产权力”和“政治权力”两个概念展开的。马克思之所以对黑格尔的国家权力观进行猛烈抨击的关键原因,就是他在《莱茵报》工作期间,接触的社会现实问题特别是物质利益问题引发的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让他产生了困惑。当局实行书报检查限制人们的出版自由、把困难群众捡拾树枝当成犯罪、对困难群众的不管不问等,让当时的青年黑格尔主义者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产生了怀疑,马克思意识到必须重新思考权力问题。此时,除了马克思,其他的青年黑格尔学者也对黑格尔哲学产生了怀疑,并对之展开了激烈批判,如施特劳斯、鲍威尔等,先后对黑格尔的宗教哲学思想展开了激烈批判,某种程度上激励了马克思,也为其提供了理论参考。费尔巴哈也从宗教哲学开始,逐步展开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发现其“主宾颠倒”,并建立了人本学唯物主义,甚至宣称应该建立一种全新的哲学,恰好为处在彷徨时期的马克思指明了方向。马克思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基础,写下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以国家法作为批判对象,揭露黑格尔法哲学思想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客观唯心主义,他的国家观处处流露着神秘主义,并颠倒了市民社会和国家两者的关系。紧接着,马克思以内部国家制度本身为起点,先是批判了黑格尔的君主主权思想,认为国家主权应该属于人民群众,不应该属于君主个人;其次批判了行政权理论即官僚政治,认为黑格尔根本没有从哲学高度论述清楚行政权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表明人民有权参与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真正的行政权属于人民;最后批判了立法权思想,提出解决市民社会和国家分离的途径,依靠等级要素的种种中介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对黑格尔国家权力观进行批判后,马克思构建了新的市民社会理论,论证了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倡导人民主权。与此同时,马克思初步建立了他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这也为马克思后期的思想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内容和依据,其权力观也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