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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粮管所为研究切入点,以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为分析工具。在本项研究中本文需要回答的问题是:历史上有没有设置粮管所这一机构?设置这一机构的功能是什么?除此外,我们还要关注在资源汲取性政策目标下,粮农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什么影响?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即导言、正文、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分三章。导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项研究所要研究的具体问题、选题的客观依据以及选题的意义、对相关的研究成果的梳理和具体研究方法等。其中,粮管所在国家性建设中所起的作用是本项研究的一个特色所在。本文的第一章“从古代仓储到现代粮管所:粮食资源的国家垄断”。通过考察粮管所的历史演变,笔者认为,古代仓储的设置与现代粮管所的设置虽然都是基于国家的需要,但两者却有着不同的国家背景和具体职能。粮管所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了粮食资源的国家垄断,这种被物化的权力为国家所掌握,国家通过赋予粮食以国家意识使得粮食成为一种权力的实质。本文的第二章“从自由购销到统购统销:粮管所的功能转换”。本研究认为,统购统销执行后,由于国家力量的强制介入,粮食被赋予国家意识,粮管所作为粮食的管理场所相应的成为国家的象征。这种超强的经济控制模式得益于完善的粮食征购体系,这种严密的粮食配置体系彻底割断了农民与市场的联系,粮农必须求助于粮管所的粮食供应才能维持基本生活,由此,粮农与粮管所开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也由此全面介入农民的生活。因此,本文认为,粮管所至少实现了两个基本的功能:一方面是通过任务式的派购实现了粮食资源的国家垄断;另一方面是通过计划式的供应体系建构出农民的国家意识。本文的第三章“粮农的回应:由粮管所变革看国家权力变化”。本研究认为,相对经济发展中日益起强大作用的国家力量,农民的力量是弱小的。与国家的反应相比,粮农的反应更多的是以“日常”形式进行的。粮农表达其权力的方式不是上街游行,更多的是隐瞒产量、少报少交、降低劳动生产率、偷偷扩大集市贸易、贿赂官员等。这种权力的自觉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改革后的粮管所需要以平等的方式与农民签订定购合同,尽管合同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派购性,但毕竟农民有了更多的自由支配权。在这种情景下,国家治理乡村的力量不再是粮食产品,对农民主权者身份的承认是国家新时期乡村治理的第一步,国家最终需要向民主化乡村治理模式探索,当下进行的村民自治就是对上述治理转型的一个很好印证。文章的结论部分概括了本项研究的主要认识。基于对个案的考察和分析,本文分别从粮管所这一机构设置的原因、粮管所成立后的具体功能、粮农的回应三个部分,勾列出新中国成立后在面临国家建设需要时,国家如何通过对粮食资源的控制实现对亿万分散农户的整合。首先,粮管所成立的目的是粮食产品的国家化,粮食资源的国家垄断促使权力向国家高度集中,由此确立了国家在乡村治理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也通过粮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其次,统购统销是粮管所实现粮食资源国家垄断的制度保证,在这种购销制度的安排下粮管所顺利实现了国家权力向乡土社会的渗透。最后,从整个农民行动的逻辑看,主权者在丧失其利益时必然产生自发的抵制。投机倒把、瞒产私分、农产品贿赂等是粮农表达自身利益的一种行动,粮农对自身权力的识别迫使国家不得不通过改革来改善与农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