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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经历经济转型和改革深化的过程,证券市场是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很多企业选择双重上市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A+H双重上市模式最为普遍,也最具有代表性。但由于两地市场自身的特点,导致估值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先H后A的上市路径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现象。无论是以何种方式上市,IPO过程中都存在着抑价现象,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抑价理论的研究及我国双重上市发展历程,从市场、政策、企业自身及承销角度分析双重上市动因,通过定性分析,提出了相应问题假设,并搜集我国A+H上市公司33家和A股上市公司875家的数据作为样本,对双重上市公司IPO抑价行为进行定量分析。本文分别运用学术界较为认可的IPO抑价率和单位权益融资金额作为IPO抑价的度量指标,通过构建体现市场因素、公司自身因素、承销商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A+H双重上市公司相对于A股上市公司的IPO抑价程度,并进一步研究其市场择时行为。本文的研究结果认为,A+H双重上市公司作为优质企业,有着更高的融资规模与资产规模,为确保回归A股时的顺利发行,选择更高的抑价吸引投资者;相比之下,A+H双重上市公司的单位权益融资金额同样低于A股上市公司。关于A+H双重上市公司更多市场择时行为的假设没有得到证实,本文认为面对A股市场波动频繁和新股发行制度的影响,使得部分上市公司的择时动机难以实现。最后,结合香港与大陆两地市场差异及A+H双重上市公司的特征,本文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一是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透明度,摆正上市动机,抑制融资冲动,注重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得公司业务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发行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保证资本市场稳定繁荣发展;三是完善证券承销行为监管与问责机制,保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双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