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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国家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干预、调控和管理的有效权力手段,在加强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行政审批制度由来已久,早在大禹时期,就制定了“春三月,山林不登斧;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条禁令。随后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在历史演进中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一方面政府放松了对某些行业的管制,另一方面也以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的方式设立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如此一来,随着行政审批领域的逐渐增多、范围的不断扩大,审批人员权力的过于集中,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也日益凸显。行政审批程序繁琐、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人员权力腐败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成为制约我国地方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尤其是对我国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程序加以简化和规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各省(区、市)对照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对本地区行政审批工作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对和相应处理,改进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简化和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使得政府行政效能得到显著提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实效。然而,以往进行的行政审批改革过多强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行政审批手续,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并没有正真涉及到行政审批程序的简化和规范。本文正是在此基础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对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行政审批程序相关研究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审批程序过程中应遵循和借鉴的观点及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探讨,同时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程序运行中实际出现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运用所学相关理论和方法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与途径。进而分析行政审批程序简化对推进我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转变,促进经济体制转换,改进政府工作作风和治理腐败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以及现实意义。本文的特色是笔者主要致力于研究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程序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我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综合运用公共行政学、经济学、行政法学等多学科的理论,采用比较法、历史分析法、综合归纳法等研究方法来分析当前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程序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如何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出了参考性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