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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频发的公共突发性事件提醒我们:中国社会已经步入风险社会,而且这种风险具有空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在这种高风险的社会里,在过去习惯了繁荣稳定生活的情况下,公共突发性事件越来越成为政府迫切需要面对的问题,此时,政府的动员能力也成为新环境下政府能力必需的内在结构因素。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后的这三十余年,中国社会正经历一场时代巨变。随之而来的社会基本价值、基本权利和义务、社会福利、机会等各个方面的大范围调整和重组。在这变迁中的公共生活呼吁效率和公共,人民比以往更加期盼一个更有能力、更有效率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进步,人民实现更好的安居乐业,在“公共理性”的视野下来探讨现当代的政府动员能力问题便是不可回避的课题,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公共理性视野中研究中国政府的动员能力问题,必须注重国家政府、从公民和公民社会三者的政治价值平衡、公私利益平衡、公权私权平衡等诉求出发来重新认识政府的动员能力,这是应时代之需。本文试图以公共理性相关理论为指导,在对政府动员能力的内涵做出分析阐述后,结合现代宪政理论、公民社会理论、国家能力建设理论等揭示了我国政府动员能力在人力、财力、权力、权威、文化、信息、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了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主要由市场经济未充分发达、配给制度供给不足、中国转型时期的特殊国情、传统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深远等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通过根源深究,结合我国政府动员能力面临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发展市场经济,以夯实政府理性动员的体制基础;加强法治建设,以丰赡政府理性动员的法理权威;培养公民社会,以打造政府理性动员的社会根基;完善制度供给,以指引社会自主动员的有序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