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何评估企业的真正价值是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探索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用于衡量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以税后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传统会计指标为主。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实务中的反馈,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得到了普遍认同,于是,衡量企业价值的指标必须能够直接反映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在这种背景下,业绩评价指标的中心变为反映股东价值变化。经济增加值指标则是其中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一项。自上世纪80年代由美国学者Joel Stern和Bennett Stewart提出经济增加值这一概念以来,全球有400多家大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作为业绩评价和奖励经营者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集团业绩考核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目标管理、战略管理和价值管理,三个阶段层层递进,逐步完善。自2004年考核开始,我国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已经基本完成了目标管理和战略管理两阶段的任务,开始了对第三阶段,即价值管理阶段的探索。从2007年起,在国资委施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首次将EVA引入考核体系,鼓励中央企业使用EVA指标来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三任期考核伊始以及国家对中央企业实现全球化的期待与导向的背景下,2009年底,国资委22号令颁布,这标志着以EVA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在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经济增加值的权重为40%,从而成为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中权重最大的指标。 经济增加值相对于传统的绩效评价指标,考虑了权益资本成本,可以更真实的反正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并且通过对会计指标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并通过将研究开发费用、人才培训费用、广告支出费用等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支出资本化,来控制企业的短期行为。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全面推行EVA考核,有利于中央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更加注重主营业务,提高主业竞争能力,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遏制投资冲动,合理控制风险,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注重价值创造,实现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促进中央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衡量中央企业债转股后的真实业绩。 但是EVA指标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依然关注会计利润的高低,会导致管理者产生短视行为,仍不能摆脱财务指标固有的局限性,适用范围具有局限性,很多行业不适用,无法控制规模差异的影响等,再加上在这次全面推行EVA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设定统一资本成本率等问题,给中央企业的绩效评价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统一的资本成本率没有反映企业之问在风险和融资成本方面的差异,会影响经济增加值的准确性、在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规定的EVA计算调整项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导向等。因此需要对EVA考核实施的过程进行一些调整,比如对不适用EVA的企业引入其他绩效评价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权益资本成本率。 由于EVA的财务导向性,会促使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发展,所以可以与非财务指标的平衡计分卡相结合,克服和弥补EVA的缺陷。实现EVA和平衡计分卡的结合,可以从可能性和必要性两个方面来分析:从可能性来看,财务方面是平衡计分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财务目标及财务衡量指标。而EVA作为一个新起的财务指标,其优越性己被人们普遍承认,将其作为平衡计分卡的一个财务指标也就自然而然。 从必要性来看,平衡计分卡作为一个有效实施企业战略的工具,其实施的结果或程度最终还是需要财务指标来衡量,而传统的一些财务衡量指标,如净利润、投资报酬率、权益报酬率等,并不能和战略衔接紧密,尤其是不能和企业的最终目标—价值最大化紧密衔接。如果将这些传统的财务指标都作为平衡计分卡的主要衡量指标将导致各目标相冲突的混乱状态。而使用EVA指标作为平衡计分卡财务方面的核心指标有效地克服了这个问题。它可以排除由于多种分析方法的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使企业所有的行为都集中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价值最大化。另外,由于EVA的计算采用税后净经营利润,它是对会计数据进行一系列调整得到,可以消除在传统会计核算方法下对利润的计算受会计政策限制而产生的不合理性。 总之,将EVA与平衡计分卡结合,即能更充分发挥EVA的作用,又有利于完善平衡计分卡的战略实施功能,两者共同服务于企业长期战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