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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自1994年正式确立以来,对于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财政转移支付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较大的背景下,应重视财政转移支付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所产生的可能影响。本文选取2009-2018年我国28省份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财政转移支付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由于财政转移支付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具体效果,会受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率及地方政府财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别,所以本文分东中西不同区域,分别分析财政转移支付与各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如下:由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中西部地区所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远高于东部地区,且东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中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三区域中最小。所以财政转移支付对中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最好,财政转移支付每增加1%,中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约缩小23.7%;对于东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次之,财政转移支付每增加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15.54%;而对于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效果最小且不显著,财政转移支付每增加1%,城乡居民收入仅缩小1.22%,这主要是因为西部地区地方政府财力低下,其所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地用于弥补日常性开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支持本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对于农村及农村居民补助的较少,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效果并不显著。基于以上结论及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第一,保障财力均等化基础上,适当均衡各区域间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第二,稳定专项转移支付比例,提高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比例;第三,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合理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第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第五,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