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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的牺牲可以表述为:为了改善伴侣之间的关系或使得伴侣受益而个体需要放弃眼前愿望或利益的某些行为。牺牲行为的产生可以是被动的、主动的,也可以是互动的;对于这种行为产生的复杂性可以通过牺牲动机的两个维度——趋利动机和避害动机——来加以测量。以往研究文献中指出,人格特质既可以直接影响婚姻质量也可以通过一些中介的作用间接影响婚姻质量。那么,婚姻中的牺牲是不是也可以作为人格特质影响婚姻质量的一种中介?如果是,他们三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且程度又会怎样?本次研究选取已婚被试(排除再婚者)252人,要求夫妻双方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双方目前都在北京市工作,工作年限都在一年以上。采用问卷法进行研究,回收问卷240份,整理出有效问卷215份,研究发现:(1)婚姻质量在家庭月收入之比和被试年龄段中存在显著差异;牺牲动机的两个维度,趋利动机维度在家庭月收入之比中存在显著差异,避害动机在恋爱时长中存在显著差异;人格特质中的掩饰性维度在男女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2)牺牲动机对婚姻质量有显著影响。趋利动机维度显著正向影响婚姻质量,而避害动机维度对婚姻质量有显著负向影响。(3)人格特质对婚姻质量有显著影响。其中,神经质和精神质对婚姻质量有负向影响,并且呈显著性;而内外倾和掩饰性对婚姻质量无显著影响。(4)牺牲动机和人格特质显著预测婚姻质量。其中,牺牲动机中的趋利动机维度对婚姻质量有直接的而且是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神经质对婚姻质量有直接的和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两者相比趋利动机的预测力最佳;而精神质通过趋利动机间接预测婚姻质量,趋利动机是精神质预测婚姻质量的部分中介。(5)掩饰性、神经质和精神质三个维度对趋利动机维度的联合预测作用显著。在预测效果方面,掩饰性的预测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