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稀土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国在稀土储量、产量和出口量方面均居世界首位,但在国际稀土贸易中却未获得相应的市场地位,国际定价权缺失明显。为治理稀土出口乱象,中国采取了配额等出口管理措施,却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抵制。导致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贸易全成本未能完全内在化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本文从稀土贸易全成本中的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和矿业税费成本四方面论证稀土出口价格并未真实反映其全部贸易成本,为中国稀土价格的合理回归,争取国际稀土定价权提供理论支持。
全文除导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二部分提出问题,从表象和实证两方面说明中国缺失国际稀土定价权。相关数据表明,中国稀土储量、产量、出口量均居世界首位,但却未能有效运用这一供方力量,国际稀土价格并未随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上涨,反而不断下跌。格兰杰因果检验及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均表明中国缺失相应的国际稀土定价权。
第三部分构建本文的理论支点。资源性商品贸易全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矿业税费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管理费用等其它成本。文章运用劳动价值论、存在价值和外部性理论、代际公平理论以及矿山地租理论对资源性商品主要贸易全成本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深入阐述。并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剖析资源性商品主要贸易全成本对国际定价权的影响,以此构建稀土贸易全成本与国际定价权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型。
第四部分主要对中国稀土价格包含的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和矿业税费成本是否合理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据此结合第三部分的理论分析,对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缺失的原因进行解剖。关于劳动力成本,文章采用劳动者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分析了中国与世界主要稀土储量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指出中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明显偏低,并采用中国采矿业劳动者工资总额占该行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这一指标,进一步论证了中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不合理,对劳动者价值补偿不足。关于环境成本,文章采用每百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与二氧化碳损害GNI比例这样两个指标,比较了中国与世界主要稀土储量国对环境的监管程度,分析表明中国对环境监管的严格程度明显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间接说明中国稀土企业的环境成本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的水平。为进一步论证中国稀土企业所支付的环境成本偏低问题,文章以江西省龙南县、广东省平远县和兴宁市三个稀土开采区为例,说明稀土开采企业耗费了巨大的环境成本。关于代际成本,本文介绍了美国是如何保护稀土资源、加强稀土回收工作以及介绍了日本的储备制度,同时,分析了中国稀土产量占世界产量的比重、中国稀土出口量占世界(除中国〉需求量的比重。结果表明,我国并未考虑到稀土资源的代际成本问题。关于矿业税费成本,本文比较了各国的权利余、探矿权与采矿权租费、资源税的征收标准,表明了中国稀土企业的矿业税费成本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稀土价格没有完全包含应有的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和矿业税费成本,而这是导致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原因。
第五部分是对策建议。文章认为,中国要提升稀土国际定价权,必须高度重视其贸易全成本的合理内在化,具体而言,应形成合理的劳动力价格,应加强环境监管,应建立代际补偿基金与改革矿业税费制度。
全文除导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二部分提出问题,从表象和实证两方面说明中国缺失国际稀土定价权。相关数据表明,中国稀土储量、产量、出口量均居世界首位,但却未能有效运用这一供方力量,国际稀土价格并未随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上涨,反而不断下跌。格兰杰因果检验及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均表明中国缺失相应的国际稀土定价权。
第三部分构建本文的理论支点。资源性商品贸易全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尤其是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矿业税费成本以及交易费用、管理费用等其它成本。文章运用劳动价值论、存在价值和外部性理论、代际公平理论以及矿山地租理论对资源性商品主要贸易全成本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深入阐述。并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剖析资源性商品主要贸易全成本对国际定价权的影响,以此构建稀土贸易全成本与国际定价权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型。
第四部分主要对中国稀土价格包含的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和矿业税费成本是否合理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据此结合第三部分的理论分析,对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缺失的原因进行解剖。关于劳动力成本,文章采用劳动者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分析了中国与世界主要稀土储量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指出中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明显偏低,并采用中国采矿业劳动者工资总额占该行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这一指标,进一步论证了中国稀土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不合理,对劳动者价值补偿不足。关于环境成本,文章采用每百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与二氧化碳损害GNI比例这样两个指标,比较了中国与世界主要稀土储量国对环境的监管程度,分析表明中国对环境监管的严格程度明显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间接说明中国稀土企业的环境成本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的水平。为进一步论证中国稀土企业所支付的环境成本偏低问题,文章以江西省龙南县、广东省平远县和兴宁市三个稀土开采区为例,说明稀土开采企业耗费了巨大的环境成本。关于代际成本,本文介绍了美国是如何保护稀土资源、加强稀土回收工作以及介绍了日本的储备制度,同时,分析了中国稀土产量占世界产量的比重、中国稀土出口量占世界(除中国〉需求量的比重。结果表明,我国并未考虑到稀土资源的代际成本问题。关于矿业税费成本,本文比较了各国的权利余、探矿权与采矿权租费、资源税的征收标准,表明了中国稀土企业的矿业税费成本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稀土储量国。以上分析表明,中国稀土价格没有完全包含应有的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代际成本和矿业税费成本,而这是导致中国稀土国际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原因。
第五部分是对策建议。文章认为,中国要提升稀土国际定价权,必须高度重视其贸易全成本的合理内在化,具体而言,应形成合理的劳动力价格,应加强环境监管,应建立代际补偿基金与改革矿业税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