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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政府科学培育社会组织的对策进行了研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现已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日渐明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力量呼唤社会组织的成长,各个个体不可能无组织的去进行参与和协同,否则社会就会出现无序的状态,社会各方必须通过组织积极的参与到社会的共同治理之中。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社会组织在成长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境问题,社会组织的发展还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现实之需。与经济组织不同,社会组织很难在市场机制下自发成长,所以政府“扶上马送一程”的培育过程不可或缺。因而政府培育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是理论与现实逻辑的共同推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代治理模式的基本理念,治理主体的多元,治理的社会导向,治理的服务导向,治理的市场导向是政府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溯源。而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不成熟是政府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之需。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基层建设,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更具有现实意义,所以把“规模较小的公共池塘”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作为对社会组织培育的观测点。近年来,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形成各自的模式,这里重点介绍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模式:北京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四川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体,广州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比较三个模式的基础上典型论述南通崇川区社区社会组织的“立体化”培育模式,包括功能分析、问题分析,以及与其他模式之间的比较,进而提出政府科学培育社会组织的对策建议,着力发挥好党的建设领导核心功能,着力加大政府全方位的有效扶持,着力强化社会组织的有序自律,着力实现社会组织的常态监督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