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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纳税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税收领域的重要课题。为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从2002年的“诚信纳税,利国利民”到2011年的“税收·发展·民生”,无不体现了国家对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视。本文从诚信纳税的法学理论——诚实信用原则为切入点,通过对我国纳税诚信的状况及其原因剖析,试从国家、征管制度、纳税人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我国诚信纳税体系构建的基本设想和相关建议措施,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第一部分: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公法的理论基础。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的发展,已逐渐成为适用于整个私法领域的基本原则,被称为私法领域的“帝王条款”。在对其私法中发展的历史与本质进行探讨、评价的同时,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从私法到公法领域的演进,并在政法领域得以确立和发展过程,这就为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税法中提供了现实和理论上依据。第二部分: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税法的现实需要与价值功能考量。该部分首先对目前我国的税收诚信现状、税收诚信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列举和分析,以此引入确定税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现实需要,并就契约精神和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与税收法定原则的相互协调对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税法的精神和价值内涵进行了探讨。在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税法的功能考量中,分别从对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行为的指导功能、对税法适用的解释、补充功能和对纳税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功能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税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问题。在税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方面,对国家来说,应尽到到维护税收法律的稳定性、对纳税人信守诺言、尽到忠诚责任的义务。对征税机关而言,要履行方便纳税人纳税的义务、方便纳税人行使纳税人权利的义务。对纳税人而言,既要依照法律充分行使税收知情权、税收参与权、税收监督权,又要履行禁止权利滥用义务、实质纳税义务和反避税义务,以达到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第四部分:中国税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立法及制度建构。对于我国的纳税诚信问题,前面已分析了我国纳税诚信缺失的社会原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分别从纳税人角度、政府行为、征管制度以及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我国诚信纳税体系构建的基本设想和相关建议。首先,是要保证税收法定主义的真正实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保证用税机制的公平和公开;其次,要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保证税法的执行效率和质量;第三、政府的正确引导和相关制度的保障、成熟的诚信经济基础、健全的法律保障、完备的信息网络支持以及尊重和保障纳税人权利等,都是纳税诚信水平的有力保障;最后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的社会氛围。综上所述,在税法领域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实现诚信税收、诚信纳税,促进我国税收事业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税法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